鐵路特考高員
專業科目最多,考試含申論作答,難度最高,但錄取後的薪水也最高。 並且申論題改分彈性高,有寫出概念大綱就會有分數喔,不像選擇題一般,錯了就沒有分數。 員級
專業科目較多,適合有較多時間能準備考試的全職考生,考試含申論作答,許多人會因而退卻,因此錄取率相對較高。 且申論題不像選擇題一版一瞪眼,選擇題錯就沒有分數了,但申論題若有寫出概念大綱,還是會有分數的哦。 佐級
僅需準備兩科專業科目,為全選擇題作答,準備起來較容易,適合半工半讀的考生。 也因為是選擇題,相同觀念的題目也可能出現「一題多變」,因此多做考古題及關注時事議題是非常有幫助的! |
鐵路特考工作內容介紹
高員三級會計
辦理會計業務。 員級運輸營業
站務行政管理、行車運轉業務、客貨運轉業務、列車乘務、一率參加運輸班調訓(並需填繳切結書)、除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人員外,現場工作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員級機械工程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需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佐級事務管理
一、辦理總務、會計、人事、材料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管理工作及其他交辦業務。 二、辦理防災、動員、民防、一般事務及臨時交辦等業務。 三、辦理土地、停車場、宿舍、基地台等物業標租管理。 四、辦理房屋、倉庫、商店、廣告標租管理業務。 五、拍攝及其他交辦業務。 六、土地、倉庫、房舍標租等業務。 七、臺東餐務室及工作站各項業務。 佐級運輸營業
一、客運業務(售驗票及站務嚮導)、貨運業務(含行包工作)、運轉業務(含調車工作),除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人員外,現場工作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另業務單位得視業務需要,徵調新進人員依特考錄取名次依序調訓運輸班(並需填繳切結書),以擔任列車乘務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二、客服電話接聽暨行政作業,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三、一般行政業務,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佐級場站調車
調車車輛摘解與聯掛、調車路線轉轍器扳轉、調車司事及車輛引導、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行車閉塞之號誌顯示,看守平交道及平交道柵欄操作,維護等看柵工作現場工作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另業務單位得視業務需要,徵調新進人員依特考錄取名次依序調訓運輸班(並需填繳切結書),以擔任列車乘務工作(須俟正式派補後滿三年始可調訓)。 佐級機械工程
一、辦理路線養護區間機械砸道工作(機械砸道車駕駛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養路機械、電子機具設備保養及維修、消防設備維護等相關業務);辦理機械砸道車維修、砸道、整碴、篩碴等夜間工作及道岔製作、焊軌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業務。 二、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需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佐級機檢工程
一、辦理動力車、客貨車之維修、事故搶修、設備維護、物料管理、加油加砂、運轉整備、號誌工作、工場內外清潔等現場工作。 二、配合司機員班甄選,並經適性測驗合格後參加培訓,擔任動力車乘務員工作。 三、現場工作不分性別,須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
司法特考四等
推薦有法律相關背景的考生選擇書記官考試,較一般考生有更大的優勢。 監所管理員可與四等一般警察同時準備,錄取率也高,且接觸過犯罪學、監獄學及監獄行刑法的考生不多,大家都是起始於同一起跑線,只要願意付出時間準備,上榜率是很高的哦! 五等
錄事及庭務員考試皆為全選擇題,準備考試時,平時應注意時事議題,並且多加練習考古題,熟悉法條及題目敘述,都有助於考試作答。 |
司法特考工作內容介紹
四等書記官
【法院書記官】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製作、裁判及其他書類正本之製作與其結果公告層送與通知、案件文書之交付送達、民事強制執行等事項及其他依法令由書記官辦理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檢察署書記官】 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 【執行書記官】 協助行政執行官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拘提、管收之聲請等事項。 四等監所管理員
一、舍房、工場、提帶接見、外醫戒護等戒護管理工作、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受刑人解送移監、工場監舍之查察管理及身體、物品搜檢。 二、男女管理員為貼身戒護收容人,須獨立執行勤務,舉凡收容人於工場、舍房等之生活管理、沐浴、更衣、如廁、檢身(檢查有無紋身或夾藏違禁品、現金、毒品等)均隨時需嚴密貼身戒護。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等法警
【法院法警】 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值日值夜、協助民事強制執行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檢察署法警】 關於訴訟文書之送達、人犯之提押及具保、責付手續之辦理;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關於值勤(需輪值夜間勤務)、警衛及安全之防護及其他有關法警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等。 四等執行員
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並負責執行拘提被拘提人及將被管收人送交管收所等事項。 四等執達員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五等錄事
【法院錄事】 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及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檢察署錄事】 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五等庭務員
擔任民、刑事訴訟案件開庭庭務相關工作、取送開庭卷宗、調取或歸還贓物、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
國安局特考
三等情報組(英文)
國安局特考不限制科系,只要有想服務的熱誠,皆可以報考。 且其考科中的情報學、國家安全等專業科目較少有考生接觸過,等於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因此只要認真努力,都有上榜機會喔。 三等資訊組
考試科目多與資訊處理有關,推薦有資管系、資工系等相關背景的考生選擇三等資訊組,較一般考生來得有優勢。 |
國安局特考工作內容介紹
三等情報組(英文)
負責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特種勤務之策畫與執行、全國密碼政策及其裝備之管制研發。 三等資訊組
科技情報、情報支援等與科技情報和電訊安全工作有關的事項 |
調查局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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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特考工作內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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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調查局
主要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污、防制重大經濟及洗錢犯罪以及查緝毒品等第一線之調查工作。 常需與他人接觸及溝通,適合性格外向、喜歡跑外勤工作的同學報考。 四等調查局
主要從事輔助行政工作與基層調查工作,其中輔助行政工作原則上占個人八成之工作量。對於想做行政類工作的同學是另一個不錯的選擇。 |
三等調查工作組(英文)
三等資訊科學組
三等法律實務組
四等調查工作組
四等資訊科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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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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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工作內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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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專業科目較多,考題中包含申論題型,雖然難度因此上升,但同時競爭人數也較普考來得少,錄取錄相對較高。 普通考試
考試門檻低,年滿18歲即可報考,考科數目也較高考少,適合兼職準備的考生。 |
一般行政
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事務管理、物料管理、財產管理、倉庫管理、採購、出納、繕打、公務資料編輯、印信典守、文書檔案處理、公文稽催、研究發展管考及企劃管制等 人事行政
含人事政策、機關組織、員額編制、職務歸系、員工待 遇管理及公務人員之銓敘、任免、遷調、級俸、服務、考績、獎懲 、保障、培訓、保險、撫卹、福利、退休、資遣、登記等 戶政
包括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常見的工作從出生登記、戶籍登記、更改姓名、結婚登記到身分證換發 教育行政
財稅行政
稅務工作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會計
辦理公務機關預算與特種基金預算業務:籌劃、編造及執行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 之預算;增進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財務效能之研究與建議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法律廉政
預防性反貪腐宣導、國家廉政政策規劃、評估機關貪腐風險、機關安全與公務機密、推動國際廉政交流、整肅貪瀆犯罪行為等。 法制
對施政有關法令制度與法令規章之研擬、核議、 諮商、解答及立法方面之輔助事務等 資訊處理
工作內容主要負責機房管理、教育訓練規劃及資訊預算的協助編列,如資料庫、網站、網路、電子計算機之應用、效率查核、登錄、研究發展、操作管理 一般民政
主要係從事有關各級政府有關民政業務,包括地方制度、地方自治、地方行政(區與村里行政及監督)、選舉及公民參政、祭祀公業、殯葬管理、禮制行政及民俗祭典、調解業務及公共造產、兵役行政等相關政策及法規之研議、規劃、制(訂)定、 監督、指導與執行。 |
鐵路特考介紹
高員三級鐵路特考應考資格:大學畢業。
需寫申論題,適合學習過專業科目的考生。 |
員級鐵路特考應考資格:高中職畢業。
需寫申論題,適合學習過專業科目的考生。 |
佐級鐵路特考應考資格:年滿18歲,無學歷限制。
只考選擇題,適合沒有基礎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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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員 |
員級 |
佐級 |
薪資 |
約47,000元 |
約39,000元 |
約37,000元 |
考試題型 |
申論題+選擇題 |
申論題+選擇題 |
僅選擇題 |
錄取率(111年) |
10.55% |
16.71% |
9.54% |
應考資格 |
年滿18歲,大學畢業 |
年滿18歲,高中職畢業 |
年滿18歲,無學歷限制 |
【更多】10分鐘了解台鐵各類科 |
📢鐵路上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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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考試介紹
警大考試 |
内軌考試 |
外軌考試 |
證照考試 |
升官等考試 |
警大內部考試 |
須為警校體系、消防員身分者才可參加考試 |
高中職畢業即可參加 通過者則可擔任消防員 |
通過者可取得證照 |
現職消防員可參加 |
警大消佐1、2類 警大二技消防 警大消防研究所 警大防災研究所 |
三等内軌消防特考 四等内軌消防特考 |
四等一般消防特考 |
消防設備師 消防設備士 |
消防升官等考試 |
📢消防上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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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時事考點 |
各類消防考試解題影片
司法考試介紹
四等司法特考應考資格:高中職畢業。
需寫申論題,適合具法律背景考生。 |
五等司法特考應考資格:年滿18歲,無學歷限制。
只考選擇題,適合沒有基礎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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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五等 |
薪資 |
約48,000-52,00元 |
約32,000-35,000元 |
考試題型 |
申論題+選擇題 |
僅選擇題 |
錄取率(110年) |
15.82% |
7.04% |
應考資格 |
年滿18歲,高中職畢業 |
年滿18歲,無學歷限制 |
【更多】109年度司法四等試題解析【更多】109年度司法五等試題解析 |
📢上榜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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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考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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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國安特考情報組(英文) |
三等國安特考資訊組 |
薪資 |
約60,000元 |
約60,000元 |
考試題型 |
申論題+選擇題 |
申論題+選擇題 |
錄取率(111年) |
8.33% |
81.18% |
應考資格 |
18歲以上35歲以下,大學畢業 |
18歲以上35歲以下,大學畢業 |
體格限制 |
男性155cm以上、女性150cm以上 BMI:18-31 |
男性155cm以上、女性150cm以上 BMI:18-31 |
三階段考試 (通過前一階段才可參加下一階段) |
第一試筆試、第二試體測、第三試口試 |
第一試筆試、第二試體測、第三試口試 |
成績計算 |
第一試筆試占比80%,第三試口試占比20% |
第一試筆試占比80%,第三試口試占比20% |
●本考試錄取人員從事國家安全局各類情資之蒐研工作,自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國家安全局以外機關任職。
●情報機關得於情報人員任用考試榜示後,對錄取人員進行安全查核。錄取人員拒絕接受查核或查核未通過者,不予分配訓練或不予及格。考試錄取人員拒絕接受安全查核或安全查核未通過者,不予分配訓練或不予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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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
報名時間 |
111/3/8~111/3/17 |
考試時間 |
110/6/18~110/6/19 |
應考科目 |
情報組(英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外國文(英文) 情報學 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相關法規 資訊組: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外國文(英文) 資料庫應用 計算機概論 鐵路應用與安全 |
國安特考第二試體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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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
測驗項目 |
1200m 跑走 |
及格標準 |
男生:5分50秒內 女生:6分20秒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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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考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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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調查局特考 |
四等調查局特考 |
薪資 |
約77,000元 |
約53,000元 |
考試題型 |
申論題+選擇題 |
申論題+選擇題 |
錄取率(110年) |
11.47% |
不定期開缺,110年未招考 |
應考資格 |
18歲以上30歲以下,大學畢業 |
18歲以上30歲以下,大學畢業 |
體格限制 |
男性155cm以上、女性150cm以上 BMI:18-31 |
男性155cm以上、女性150cm以上 BMI:18-31 |
三階段考試 (通過前一階段才可參加下一階段) |
第一試筆試、第二試體測、第三試口試 |
第一試筆試、第二試體測、第三試口試 |
成績計算 |
第一試筆試占比80%,第三試口試占比20% |
第一試筆試占比80%,第三試口試占比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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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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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
普通考試 |
薪資 |
約49,000元 |
約39,000元 |
考試題型 |
申論題+選擇題 |
申論題+選擇題 |
錄取率(111年) |
10.54% |
7.47% |
應考資格 |
18歲以上,大學畢業 |
18歲以上,無學歷限制 |
成績計算 |
共同科目占20%,專業科目占80% |
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平均計算 |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 3 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考試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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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
普通考試 |
報名時間 |
111/3/21 |
111/3/30 |
考試時間 |
111/7/17-7/19 |
111/7/15-7/16 |
放榜時間 |
111/9/27 |
111/9/27 |
考試科目
高考三級
行政類科
一般行政 |
人事行政 |
法律廉政 |
法制 |
戶政 |
教育行政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行政法 |
◎行政法 |
◎行政法 |
◎行政法 |
◎行政法 |
◎行政法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刑法 |
刑法 |
民法總則、 親屬與繼承編 |
教育行政學 |
◎行政學 |
◎行政學 |
◎行政學 |
商事法 |
地方政府與政治 |
比較教育 |
公共管理 |
現行考銓制度 |
社會學 |
◎民法 |
國籍與戶政法規 |
教育心理學 |
公共政策 |
各國人事制度 |
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與 刑事訴訟法 |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教育哲學 |
政治學 |
心理學 (包括諮商與輔導) |
公務員法 |
立法程序與技術 |
移民政策與法規 |
教育測驗與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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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行政類科
一般行政 |
人事行政 |
法律廉政 |
戶政 |
教育行政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刑法概要 |
民法總則、 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教育概要 |
◎公共管理概要 |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
刑事訴訟法概要 |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
心理學概要 |
◎政治學概要 |
心理學概要 (包括諮商與輔導) |
公務員法概要 |
※移民法規概要 |
※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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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財稅行政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會計學概要 |
◎會計學概要 |
◎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
◎財政學概要 |
◎審計學概要 |
◎稅務法規概要 |
◎政府會計概要 |
◎民法概要 |
技術類科
資訊處理 |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
資料處理概要 |
程式設計概要 |
※計算機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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