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名高中生擁有父親生前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卻與負責處理房產的代書兒子在5/4碰面後,一起出門直奔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結婚,2小時後卻在代書兒子住處墜樓死亡! 這樣離奇的過程與發展,讓該高中生母親無法相信,因為自己的兒子才因暗戀女同學接受輔導,怎麼會突然就去與人閃婚?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兩人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前,是在一家超商內、以及戶政所外隨機找到2名男子,以「不被祝福」說詞讓對方同情認定進而簽名,的確與高中生或代書兒子不認識。 由於兩人回到住所,高中生即墜樓身亡疑點重重,檢方裁定代書兒子以30萬元交保候傳。 律師林智群在臉書上分析這起命案的關鍵字:5億、高中生、結婚後馬上墜樓死亡。他說,高中生之前還暗戀女同學,跟男代書助理見面兩次就一見鍾情跑去結婚?結婚之後不到2個小時,高中生墜樓死亡,這些都是非常離奇的發展。 至於法律面有幾個地方,林智群說需要注意: 1、現在滿18歲就成年,原本18歲就可以結婚,要結婚是沒問題的。 2、結婚登記需要兩個證人,應該把證人找來確認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 3、如果結婚成立,因為結婚期間太短,沒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4、不過婚姻如果成立,配偶還是有繼承權,跟高中生媽媽各分1/2。 5、如果發現是配偶殺害高中生,依法不得繼承。 如果真的是蓄意殺人,還能拿到遺產?巴毛律師解釋,依照《民法》第1145條有下列五款情事之一,將會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年紀輕輕繼承大筆遺產並非罕見,最知名案例就是62歲病故的香港影星沈殿霞,留下港幣6千萬(約2.5億台幣)遺產給獨生女鄭欣宜。 律師吳挺絹指出,沈殿霞擔心當時21歲的女兒年紀太輕,財產管理能力不足,也怕被有心人給欺騙,同時希望女兒能靠自己努力,做個有用的人,因此透過「遺囑信託」,讓鄭欣宜必須年滿35歲才能拿到遺產。 在此之前,鄭欣宜曾一度窮到戶頭只剩下港幣26元(約台幣104元),但因無法動用遺產,只好改變消費方式,振作勇闖歌壇,成功走出自己的路。 而類似沈殿霞所做的「遺囑信託」,可以限定到某個時間點才能繼承,也能針對留學、創業、結婚、生子等各個狀況去撥付一定金額,完成對後世子孫的祝福,避免繼承人一取得大筆遺產就任意揮霍,或招致他人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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